一、公告公示制度
1.在党员公示栏张贴本公寓所有党员个人照片,标注姓名、房间号、床位号,作出个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在有党员住宿的房间门上悬挂“党员宿舍”标识,自觉接受“党团先锋站”、公寓管理员和群众的监督;
3.发展对象在吸收其加入党组织前、预备党员在转正前,必须在其所在公寓进行公示,听取“党团先锋站”和群众的意见,一旦有群众举报反映其在公寓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发展对象不能吸收加入党组织,预备党员经支部研究报党总支批准,延长预备期 6 个月,继续接受党组织的考察和考验。
二、监督检查制度
1.由站务委员会统一协调组织,以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值班日的形式,每周指派公寓党员(含预备党员,党员数量少的公寓,可吸纳部分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协助公寓管理人员挂牌进行 1—2 次夜间查房,直接参与公寓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模范遵守公寓规章制度情况;
2.建立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档案,每学期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反馈一次考察档案的内容,作为所在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考察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和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3.收集公寓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作为主管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交流制度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站务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工作交流,听取各站务委员的工作汇报,收集本公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开展工作与参与管理等情况;根据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党总支的统一部署,安排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站务委员每半月要结合公寓违纪违规情况通报,主动与公寓管理人员沟通信息,重点掌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每周召开一次站务委员碰头会,简要汇报一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本周重点工作。
四、定期汇报制度
每学期站长和党建辅导员要定期向党委组织部、学工部汇报本人和站务委员履行职责和工作开展情况,本站开展党性教育和特色创新活动情况以及落实其它工作制度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如实反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的现实表现。每学年由指导委员会主任对本站工作作一次全面汇报,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党团先锋站”的领导和指导提供决策依据。
五、学习教育制度
利用公寓宣传栏,宣传普及党的基本知识,重点宣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以及学校的指示精神;定期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确保党组织活动经常、规范、有效;发挥各学院学生的专业和学科优势,在公寓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教育活动,不断加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了解和感情。
六、主题活动制度、组织开展主题党团日活动,以活动为牵引,增强党性修养,树立党员团员良好形象,引领带动广大学生努力学习、争创先进、建设和谐社区;组织开展党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学生中不断强化党员的形象意识、先锋意识;积极参加社区文化节、党员模范宿舍评选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争先锋、做表率。
七、联系同学制度
按照党员、优秀团干部“一对一联系宿舍”的基本工作要求,做好所联系宿舍的思想引领、生活帮助、学习指导等各方面工作;各学院站务委员要收集本学院党员、优秀团干部在帮扶结对中所做的工作,每月主动向党建辅导员汇报一次联系同学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必须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