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宿流程
第一批:2018届本科毕业生
1.6月20日上午7:30开始办理毕业生退宿。
2.毕业生找到所在楼层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对公共物品、卫生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工作人员在《学生公寓退宿手续单》上盖“公共物品已核查”、“卫生合格”章。毕业生持《学生公寓退宿手续单》,到一楼大厅交还宿舍钥匙,盖“退宿成功”章,退宿完成。
3.毕业生持盖章的《学生公寓退宿手续单》,到本学院离校手续办理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后离校。
第二批:2018届专科毕业生
1.6月21日,各学院上报专科毕业生返校人数,学生工作处依据上报人数分配宿舍、被褥等生活用品。
2.6月22日,各学院到四号学生公寓领取钥匙、被褥等生活用品,供专科毕业生返校使用。
3.7月1日下午专科毕业生离校后,各学院清理宿舍卫生,清点钥匙、被褥等生活用品,退还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检查无误,退宿完成。
二、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地点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八号学生公寓楼大厅外
经济管理学院:二号学生公寓大厅外宣传栏西侧
信息工程学院:二号学生公寓大厅外宣传栏东侧
会计学院:三号、四号学生公寓之间
文化传播学院:二号学生公寓外东侧
外国语学院:五号学生公寓前小广场
现代服务管理学院:四号学生公寓外东侧
舞蹈学院: 四号、五号学生公寓之间
设计艺术学院:五号学生公寓前小广场
专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地点另行通知。
三、退宿要求
1.“公共物品已核查”为公共物品无损坏;公共物品如有损坏,工作人员在《学生公寓退宿手续单》上登记物品损坏情况,并登记学院、宿舍信息,学院负责人现场签字确认。退宿完成后,学生工作处将情况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代收赔偿金。
2.“卫生合格”为房间内无生活垃圾,宿舍门口无生活垃圾,不符合要求不予盖章。
3.学院收到盖有“退宿成功”章的《学生公寓退宿手续单》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因不按流程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出现影响公寓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学生工作处不认可学院退宿结果。
4.毕业生在离校手续办理完结后,必须尽快搬离学生宿舍。因特殊原因仍需暂住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5.为规范专科毕业生返校纪律,做到文明返校、离校,钥匙、被褥等生活用品需按照10元/人/件的标准收取押金。
6.离校当天,学院要派专人在公寓内协调退宿工作,有问题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9日